星岛日报
( 美联社华盛顿2日电)
联邦最高法院2日暗示,可能将取消城市全面禁止手枪的法律,而这正是倡导拥枪权者一直在追求的目标。但是,大法官们也表示,那些较宽松的限制规定可能将继续保留,并就「枪支持有与携带权利」问题继续进行辩论。
要求在住家拥有手枪以保护自己的芝加哥地区居民,正在请求最高法院延长2008年支持华盛顿特区枪支权利的裁决,使之变成全国各州和各地区的法律。
高院2008年在裁决华盛顿特区的诉讼时称,宪法第二修正案保护个人拥有枪支的权利,至少有在自己住所里持枪自卫的权利。
裁决取消了华盛顿特区禁止手枪,及要求其他枪支都须锁闭扳机的禁令。但那次裁决只适用于联邦法律,华盛顿特区是一个具有特殊联邦地位的城市;同时,高院的裁决小心翼翼,希望不要给其他涉及武器的法规造成疑问。
但这一裁决还是引起了数百件诉讼案件,包括马塞诸塞州的一项州法律,该项州法律要求枪支所有者把武器锁在住所里。
最高法院如果取消城市全面禁止手枪的法律,将明确确立拥枪权。几十年来,拥枪权一直是政界批评和尖锐辩论的议题。不过这样的裁决也必然将引起多年的法律挑战,以决定哪些限制应该保留,哪些限制应该废除。
最高法院已经说明,宪法「权利法案」的多数规定对各州和地区法律都适用。2008年裁决投票时的多数法官之一、大法官肯尼迪(Anthony Kennedy) 说:「各州有充分权力制订合理法规。为什么不能也对武器做出规定 」
但大法官们都清楚,只有通过未来的法律诉讼,才能确立宪法规定枪支权利的具体内容。首席大法官罗伯兹(John Roberts) 说:「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内容到底是什么 我们对此问题还没有做过解释。」
罗伯兹和另外4名当年在华盛顿特区案中投多数赞成票的大法官,现在还都在位。所以,如果他们将投票赞成扩大第二修正案到全国各州,一点也不会令人吃惊。